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赌博总代理的处罚:共同正犯与帮助犯的区别

适用于成人网吧总代理和赌博网站总代理、副总代理的开设赌场罪、《国民体育振兴法》、犯罪团体罪及追征标准。

撰稿:유지연(Yu Ji-yeon)代表律师(前检察官)
要点
  1. 成人网吧总代理通常负责招募店铺、提供游戏程序和结算收益,因此往往被作为店铺经营的共同正犯起诉。
  2. 赌博网站总代理招募会员并从投注额或亏损额中抽取佣金,因此被作为开设赌场罪或违反《国民体育振兴法》的共犯处理。
  3. 分工明确、有组织的案件可能被考虑适用犯罪团体组织·加入·活动罪,刑期会大幅加重。

适用法条与法定刑

刑法 第247条
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博场所或空间(包括网站)
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千万韩元以下罚金
游戏产业振兴法 第44条第1款
提供未经等级分类的游戏物、兑换游戏结果或居间兑换、使他人赌博或放任赌博
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
国民体育振兴法 第47条
经营非法体育博彩网站(类似行为)
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7千万韩元以下罚金
刑法 第114条
组织、加入以长期4年以上犯罪为目的的团体或集团并活动
按目的犯罪的法定刑处罚(可减轻)
犯罪收益隐匿规制法 第3条
掩饰、隐匿犯罪收益
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千万韩元以下罚金

主要争议点

共同正犯还是帮助犯?

持续分得店铺或会员产生的收益,很可能被认定为共同正犯。要主张帮助犯,必须具体说明收益结构、参与经营决策的程度和指挥关系。

管理范围

调查机关会通过账户和聊天记录确定您管理的店铺数、会员数、下级代理数和活动期间。需要确认是否把您没有管理的店铺或会员也算了进去。

追征标准

多人共同获利时,原则上以各自实际取得的利益为准追征。如果把整个网站的营业额或交给上级的钱算成您的收益,就是需要争辩的部分。

是否适用犯罪团体罪

要被认定为犯罪团体,需要有持续的结合体和最低限度的指挥体系。是否只是单纯的交易关系是争议焦点。

应对步骤

  1. 听说共犯被抓时调查通常会顺着聊天记录和资金流向扩大到总代理。删除资料会被评价为有毁灭证据的风险,对拘留判断不利。
  2. 整理资料以佣金入账记录、结算表、所管理的店铺和会员名单为准,计算实际取得的利益。
  3. 准备调查事先与律师确定如何陈述您在组织中的地位和角色。
  4. 拘留令阶段如被申请拘留令,准备证明住所、职业关系稳定、没有逃跑风险的资料。

常见问题

我只做了宣传,也会被当作总代理处罚吗?

如果按带来的会员收取佣金,可能被评价为超出单纯宣传的经营共犯。反之,如果用资料具体说明有限的角色和收益结构,也有可能把罪名缩小。如何陈述角色决定处罚轻重,请在调查前咨询。

追征金会是多少?

原则上以您实际取得的佣金和收益为准,但调查机关计算的金额经常偏高。用入账记录和结算资料争辩计算依据,追征额可能发生变化。我们会从分析账户资料开始与您一起应对。

听说服务器在国外就没事?

即使服务器在国外,只要在韩国招募会员并获得收益,就会依韩国法律处罚。境外服务器案件经常通过账户追踪在事后被立案,最好在接到联系前做好准备。

即使角色相同,因事实不同,适用法条和结果也可能不同。具体案件请咨询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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